臺北市商業處商業發展科240薪點約僱書記職缺1名(調薪後月薪新臺幣33,384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徵才公告
發佈日期:2025-04-30 09:55:00
發佈單位:臺北市
發佈部門:臺北市商業處
原始連接: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13D02457C495ED12
一、資格條件:(一)大學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二)積極、主動,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及規劃、執行能力者。(三)具辦理商業發展相關業務經驗尤佳。(四)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二、工作項目🙁一)一般行政相關業務。(二)商業團體發展相關業務。(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三、甄選期限:自114年4月30日至114年5月7日止。四、備註:(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選擇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請將下列1至3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後,選擇本職缺,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影本(無工作經歷者免附)請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未於線上報名僅以紙本投件者、各種證件影本或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本職缺係本處書記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四)人事聯絡人及電話:蘇小姐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4560;業務聯絡人及電話:宋小姐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