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自住房屋稅率設籍延長至114年6月2日;活動時間2024-04-29 01:44:18-2026-04-29 01:44:18
發佈日期:2025-04-29 01:44:00
發佈單位:雲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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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1245&s=538235
今年 5 月房屋稅,想適用自住房屋稅率嗎?𝟔/𝟐 前設籍都來得及!
房屋稅 2.0 自住房屋新增「 辦竣戶籍登記」要件,房屋同時符合以下 3 要件,可適用自住稅率 1.2% 或 1%(全國單一自住房屋):
- 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 3 戶(含)以內
納稅義務人原本應該在 114 年 3 月 24 日前辦竣戶籍登記才能適用,但考量房屋稅 2.0 新制首次開徵,為了落實自住輕稅的政策美意,經與地方政府研商,今年期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放寬至 114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