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約聘專業人員-身障需求評估約聘專業人員1名(中區)
發佈日期:2025-04-29 00:00:00
發佈單位:花蓮縣
發佈部門:社會處
原始連接:https://sa.hl.gov.tw/Detail_sp/e8d8ec365a7641b181f58be1385113b6
公開徵才
公開徵才2025/04/29社會福利科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約聘專業人員-身障需求評估約聘專業人員1名(中區)
**徵才公告**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徵約聘專業人員】-身障需求評估約聘專業人員1名 (中區1名) **一、職稱** 約聘專業人員1名 **二、資格條件及 薪資標準** (一)學經歷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復健諮商、心理諮商或醫事等科系學士學歷。
2.符合上開資格且具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3.領有上開科系相關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考試及格證書者,如社會工作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護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心理師等。
(二)薪資說明:
1.符合本職務資格條件第1點者,自6等296薪點(41,528元)起薪進用,並得敘至7等392薪點(54,997元);符合資格條件第2、3點者,自6等312薪點(43,773元)起薪進用;符合第2點者,敘至7等392薪點;符合第3點者,敘至7等424薪點(59,487元)。
2.薪點折合率 140.3 元,若薪點折合率於年度中修正,則依修正後折合之酬金發放。
3.每月另有風險工作費700元。
(三)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富服務熱忱、積極學習態度且溝通協調能力良好,有獨立作業、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等能力,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且具社福相關經驗者為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至第11款情事之一者。
(六)經費來源: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服務計畫(中央補助80% 縣配合款20%) 三、錄取人數 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有效期限自錄取公告日起算5個月,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 四、工作地點
中區1名:花蓮縣中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花蓮縣鳳林鎮中華路2號2樓) 五、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 114年05月10日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六、工作內容
1、辦理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服務業務。
2、方案規劃及相關交辦事項。 七、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
2.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應屆生於畢業後補交)
4.成績證明影本
5.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6.自傳
※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汪宗玫社工師收」。
※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身心障礙需求評估約聘專業人員」及聯絡電話。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最新消息或公開徵才下載「履
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以電腦打字、A4直式
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71分機382或383,社會福利科 汪宗玫社工師。 八、甄試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
予以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九、備註 超高齡的年代,年長及身心障礙者的專業服務是發展趨勢,
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的這份工作,更值得你來投入,值得你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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