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4度第2期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經費補助受理期間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6月15日止
發佈日期:2025-04-28 11:52:00
發佈單位:新竹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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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154&s=271054
一、為鼓勵雇主辦理員工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及「勞動部補助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作業須知」。
二、114年度第2期經費補助說明如下:
(一)受理期間: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6月15日止。
(二)申請方式:申請單位至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線上申請補助專
區」填寫申請書表,並以線上申請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向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
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