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小學堂-「臨時建築需要申請建照嗎?」
發佈日期:2025-04-25 13:47:00
發佈單位: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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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iaoli.gov.tw/News_Content2.aspx?n=285&s=850106
如果我要在山坡地興建臨時建築物(如興建組合屋做為臨時存放農業機具使用),但是因為要施作工程,需要在附近工地上興建組合屋作臨時辦公室及宿舍使用,️這樣需要申請建築執照嗎?️答案是要申請哦!
臨時建築-事涉及兩個層面的問題,來簡單地與大家說明一下!
(一)農地為農用,建築物用途就會有所限制唷!
要經過當地農業主管機關的許可,才能興建,如農舍、農業設施等,一般辦公室用途是不可以的,所以無法於農地上興建。
(二)像是臨時性使用,以快速組裝、簡易版狀物及輕量型鋼興建起來的建築物,如果在ㄧ般建地興建,申請作為辦公室的用途大都是可以(甲、乙、丙種建築用地),因此具頂蓋、樑柱及定著在地面上,符合建築法第4條規定之建築物,應申請建造執照(不是雜項執照)!
所以當您要興建此類組合屋的建築物,除了要先了解用地屬性,並考量構造物安全外,還應要有申請建照的概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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