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農業部業於114年4月18日公告修正「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五款所定受災地鄉(鎮、市、區)公所得免實地勘查之種植客觀證明文件」公告 發佈日期:2025-04-24 14:04:46 發佈單位:大里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dali.taichung.gov.tw/3659174/post 農業部業於114年4月18日公告修正「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五款所定受災地鄉(鎮、市、區)公所得免實地勘查之種植客觀證明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