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屏東縣為辦理酪梨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佈日期:2025-04-25 00:00:00
發佈單位:佳冬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jto/News_Content.aspx?n=BC78A249B8766E1D&sms=8631056B3133BC28&s=E6E7AED037ACA6A1
公告 屏東縣為辦理酪梨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發佈日期:114-04-25 資料來源:佳冬鄉公所 .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屏東縣,救助項目為酪梨,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果樹(三)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為8萬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請相關公所自114年4月25日起至5月8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假日得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