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關心竹市衛生局前科長涉貪復職一事 竹市府澄清:依法嚴辦並已降調非主管職
發佈日期:2025-04-25 00:00:00
發佈單位: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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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new.hccg.gov.tw/hccg/app/data/view?module=news&id=30122&serno=202504250026
有關媒體關心新竹市衛生局前鄭姓科長於民國109至110年間涉犯貪污,後續是否停職一事。
衛生局說明,前鄭姓科長於民國109至110年間涉犯貪污因涉嫌貪污罪,經新竹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期間,已依法停職。後續因法院裁定解除羈押導致停職原因消滅,鄭員依法提出復職申請。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0條規定,衛生局需暫准其復職,並已於113年10月17日將其降調非主管職靜候判決結果。
衛生局強調,對於涉及貪瀆案件一向採取零容忍態度,未來將依據法院最終刑事判決結果,辦理後續人事處置事宜,確保機關運作廉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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