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14學年度國教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跨教育階段(幼大升小一安置)申請事宜
發佈日期:2025-04-24 06:49:00
發佈單位:新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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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Xinying.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8224&s=8738169
◆ 申請鑑定安置對象:
(1)已取得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至下一教育階段且尚未提報跨教育階段安置之學生。
(2)12月已送件,尚須補件待安置個案(如附件3),請依附件3名冊之備註欄說明檢附相關資料。
◆ 辦理鑑定安置期程:
(1)提報鑑定安置:至特教通報系統「第23次(114年4月28日至5月9日,幼大升小一補提)」區間提報,並列印核章提報清冊。
(2)送件時程:請原就讀學校(學生目前就讀之單位)協助填寫相關表件並備齊資料,於114年5月9日(星期五)前郵寄或交換紙本資料至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地址: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86號,永福國小內,葉老師收),並於資料袋封面註明「幼大升小一補提」,俾利後續安置工作之辦理,以維護特教生就學之相關權益,請各權責單位務必配合辦理。
◆ 鑑定安置送件資料:
(1)請各校協助家長填寫申請所需之表件,請依「送件檢核表(附件2)」之項目送審。
(2)上述表件資料請使用「長尾夾」裝訂成冊,避免分批寄送。(切勿使用訂書釘裝訂)
◆ 安置原則依特殊教育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以就近入學為原則,應檢附符合入學學校學區規定(如附件4)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以利學生學區之安置。
◆ 若欲就讀國立學校、私立學校、總量管制學校等則檢附錄取或報到成功相關佐證資料。
◆ 本案相關附件業於教育局公告系統第259265號公告,可逕自上網下載查閱。
◆ 欲就讀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如:臺南特殊教育學校等)不在本次提報與作業,若有就讀國立特殊教育學校相關問題,可詢問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吳小姐(電話:2412734分機21)。
◆ 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嚴守個人資料之保護且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
◆ 若有相關問題,請來電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2412734分機14葉老師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