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114年失業者職業訓練
發佈日期:2025-04-23 16:10:00
發佈單位: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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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ifi.immigration.gov.tw/wSite/ct?xItem=100408&ctNode=37214&mp=1
目的:為提升失業勞工、就業能力薄弱者參加職業訓練機會,培訓就業或轉業技能。招生對象:年滿15歲以上,有工作意願,願接受媒介工作或自行創業規劃之失業者。收費方式:政府補助80%學員負擔20%,失業參訓學員僅需繳學員負擔部分。經審查合於特定身分(中高齡、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原住民等)得全額補助,並依規定請領訓練津貼。上課時間:如表各訓練單位訓練期間。上課地點:如表各訓練單位訓練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