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廢照明光源請妥善包裝後再交由回收車回收 發佈日期:2025-04-24 00:00:00 發佈單位:鹿谷鄉 發佈部門:清潔隊 原始連接:https://www.lugu.gov.tw/Activities/ActivitiesDetail/a46S3rxt-1288-0Kvs-3jkN-0005vQ3NoTRS 為避免廢照明光源回收時造成破損,請妥善包裝後再交由回收車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