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疫情發生及傳播,籲請各養禽業者配合並加強禽場 各項生物安全措施,若有異常情形應主動通報,切勿散播 動物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違者將依法處辦
發佈日期:2025-04-24 00:00:00
發佈單位:斗南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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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dounan.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6213&s=537829
為防範疫情發生及傳播,籲請各養禽業者配合並加強禽場 各項生物安全措施,若有異常情形應主動通報,切勿散播 動物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違者將依法處辦
- 發布單位:農經課
- 上版日期:114-04-24
- 內容:
一、目前我國蛋雞場約93.4%採傳統式非開放式禽舍方式飼養,受氣溫影響甚鉅,易導致產蛋率下降。業者通常於此期間透過換羽方式調節生產,惟此過程可能導致雞隻死亡率上升。部分業者解讀為禽流感疫情擴大並散播不實疫情訊息,對蛋價及疫情造成重大負面影響。
二、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3年家禽主動監測結果,確診為HPAI計3件,其餘多為H6N1亞型病毒,該病毒非屬法定動物傳染病,且其中部分病例為家禽合併其他疾病感染致死,HPAI疫情狀況與業界流傳資訊不符。
三、旨揭宣導期為6個月(至114年10月1日),宣導期結束後,倘有散播動物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且無法提供資訊來源(如禽場資訊)供地方動物防疫機關追蹤調查,無端耗損防疫人力物資及嚴重打擊防疫人員士氣,將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0條之2:「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有關動物傳染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處辦,違者將依同條例第43條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