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公共汙水下水道可使用地區及區域範圍圖、開始使用日期等事項
發佈日期:2025-04-24 00:00:00
發佈單位:暖暖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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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公共汙水下水道可使用地區及區域範圍圖、開始使用日期等事項
本次公告公共污水下水道可使用區域,本區計有八堵里、八南里、過港里、碇內里、碇和里、碇安里、碇祥里、暖暖里、暖同里、暖西里等10里。
公告區域內未接入公共汙水下水道之住戶,應依下水道法第21條及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15條,自行雇用登記合格之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向基隆市政府工務處申請接管,以完成與汙水下水道連接使用。
未於公告開始使用日期起6個月內完成與汙水下水道連接使用者,將依下水道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
有關公告區域之路徑、申請流程及辦理情形,請電洽工務處河川水利科02-24201122轉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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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2025/04/24
- 發布單位:暖暖區公所
- 最後更新時間: 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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