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區辦理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相關事宜,請依照公告事項規定辦理。
發佈日期:2025-04-23 00:59:00
發佈單位:左鎮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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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eb.tainan.gov.tw/ZuojhenDistrict/News_Content.aspx?n=8495&s=8737753
依據:依據農業部114年4月15日農輔字第1140022623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救助項目為芒果(改良種芒果除外)及改良種芒果。
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第1項附表2辦理,芒果(改良種芒果除外)每公頃為8萬元,改良種芒果每公頃10萬元。
申請時應攜帶之證件及資料:身分證、農會存摺或其它金融機構存摺、印章、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第一類)或存續有效期間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
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及第19條規定辦理,自114年4月16日(星期三)起至114年4月29日(星期二)止,工作日受理(假日不受理),受理時間為早上8:3012:00、下午1:0016:30止(逕洽本所),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