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資訊室公開甄選約僱管理師(職務代理人)職缺1名
發佈日期:2025-04-23 16:35:00
發佈單位:臺北市
發佈部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原始連接: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0C72628933FDFFF5
官職等約僱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職系無職稱約僱管理師(職務代理人)名額1名性別不拘機關類型行政機關刊登期間114年4月23日114年4月30日資格條件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及協調溝通能力。具積極熱誠服務態度。具資料庫、網頁、資訊機房或其他資訊專案管理經驗尤佳。工作項目資訊設備管理。資訊系統維護。報表程式撰寫。系統文件、操作手冊之整理及修訂。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7-8樓聯絡方式報名人數超過4名時,先以書面審核,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人員1名、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人員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僱用期間預計自114年5月1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或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配合本府全面e化之精神,採網路或Email擇一方式報名,逾期概不受理,合者擇期通知面試,未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1)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搜尋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完成相關資料填寫(含簡要自述)進行本職缺應徵,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含: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資歷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PDF檔案後上傳)。(2)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資歷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PDF檔案後,Email至tao_gw7140@gov.taipei〈以寄件日為憑〉,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資訊室約僱人員」。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電洽聯絡人:陳小姐,02-23658270轉766。備考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