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14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即將截止
發佈日期:2025-04-23 00:00:00
發佈單位:南投縣
發佈部門:稅務局
原始連接:http://www.nantou.gov.tw/big5/news_content.php?dptid=376480000&cid=75&id=160943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114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即將於114年4月30日截止,記得依限繳稅,以免逾期受罰。
稅務局表示,114年使用牌照稅在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即114年5月3日前,除可在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以及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外,亦可選擇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及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稅款,選擇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轉帳繳稅者,可透過掃描繳款書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繳稅。另外,使用已註冊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登入地方稅網路申請作業網站,經過驗證後即可自動連線至繳稅服務網站進行以活期(儲蓄)存款、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還可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經下載行動支付 APP(如台灣Pay、ezPay簡單付、i繳費、歐付寶、一卡通等),選擇「繳稅」,再掃描繳款書上QR-Code,使用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與信用卡三種方式線上繳稅。
該局指出,逾期繳納使用牌照稅,每逾3日應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若滯納期滿(限繳迄日次日起30日)仍未繳清稅款,且經查獲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每次查獲處以本稅的0.3倍罰鍰,累計裁罰最高至0.9倍。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為方便民眾洽公,除於114年4月1日至5月2日使用牌照稅服務櫃台上班期間實施「中午不打烊」便民措施外,另4月24日至5月2日上班時間並延長至下午6點止。如果未收到或遺失使用牌照稅稅單,請儘速向該局及所屬埔里、竹山分局或南投監理站、埔里監理分站申請補發,亦可以電話、書面、傳真、網路等方式申請補發,若有其他使用牌照稅疑義,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撰稿人:林佩貞
新聞稿聯絡人:黃科長雪佳
單位名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聯絡電話:(049)2222121分機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