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防詐宣導
發佈日期:2025-04-23 00:00:00
發佈單位:大內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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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daneidanei.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6510&s=8737868
文化部防詐宣導
文化部為鼓勵青少年進行文化體驗,自112 年起發放文化禮金。今(114)年1315 歲每人可領到600 點文化幣、1622 歲每
人可領到1,200 點文化幣,1 點1 元,在合作的藝文消費點使用。
專屬13-22 歲青少年的文化幣,每年都有新同學領取,同學們在一開始,可能還不清楚文化幣可以拿去哪裡用,但在社群網
站上看到文化幣可以換成現金的訊息,這時候就會接觸到違法的文化幣收購者,若不甚被吸引從事文化幣轉售,受詐騙、個人資料外洩的風險就會因此增加。
違法收購、轉售文化幣,最常見的手法是「約定時間遠端掃碼消費」,當收購者把青少年的文化幣使用完後,並沒有提供現
金給青少年,而是如同人間蒸發般,讓青少年無法聯繫到,當青少年察覺不對勁則為時已晚,被使用掉的文化幣早已無法追回。
另一種常見的詐騙手法是「代領文化幣」,收購者會請青少年提供個人資料,並自行申請領取文化幣,完成領取並沒有匯款給
青少年且失去聯繫。更嚴重的是,部分青少年甚至在隔年想自己領取文化幣時,發現文化幣早已被陌生人領走,且因個資已外洩,可能面臨連年被冒領,以及衍伸身分被冒用與其他詐騙的風險。
此外,依據「文化部辦理青年文化體驗作業要點」規定,文化禮金使用不得找零、轉售(含有價轉售、無償轉讓等)、收購
等,亦不得另再兌換成等值現金,青少年如遭查獲違反前述規定,有可能會被取消領取資格,且已領取的文化幣也有會可能被追回,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