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農機補助受理申請
發佈日期:2025-04-23 00:00:00
發佈單位:泰安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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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taian.gov.tw/News_Content.aspx?n=3892&s=848762
114年農機補助受理申請
114年苗栗縣泰安鄉公所農機具補助
申請期間 114年05月14日(星期三)至05月29日(星期四)止
於本所二樓農經課及象鼻村辦公室辦理。
補助項目 動力噴霧機(定置式)、動力施肥機(背負式)、土壤鑽孔機、段木香菇鑽孔機、
電剪(無線)、割草機(背負式)、割草機(充電式)、鏈鋸、防毒面具(農業用)、
吹葉機、錏管、水管、咖啡脫皮機、咖啡脫殼機、咖啡掛耳分裝機、咖啡掛耳封口
機、砂輪機、圍籬剪、蔬果分級機、自走式噴霧機、中耕管理機、農用抽水機、
驅猴器、打藥管、紙箱(農產品包裝紙箱)
資格條件
補助農民(個人及條件):
1.設籍本鄉滿一年以上且年滿18歲之農民。(每戶補助限申請一項)
2.需合法使用之農牧用地或林業用地之土地,並座落於本鄉內;
(若補助項目為錏管資材,以農牧用地為限)
補助金額上限:補助農機具及資材購置金額2/3,惟不得逾各項補助上限;打藥管及紙箱(農產品包裝紙箱)依申請順序補助至經費用罄。
申請所需資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全戶戶籍謄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土地登記謄本或土地權狀、租賃者契約影本、金融帳戶存摺影本、切結書、土地同意使用
(設施)證明書(土地為共同所有或非土地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