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呼籲業者遵守販菸3步驟,避免違法受罰
發佈日期:2025-04-22 02:11:00
發佈單位: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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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16&s=246032
菸害防制法自112年修正施行,禁菸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為防止青少年受菸品危害,嘉義縣衛生局呼籲業者販菸前應執行「問」年齡、「看」證件、「停」止販售3步驟,若判斷消費者疑似未滿20歲,可要求對方提供辨別年齡的證件,消費者拒絕配合,業者應停止販賣。
衛生局長趙紋華表示,菸害防制法第1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二十歲之人,販賣菸品的商家應加強員工法規認知訓練,對身著學生制服或疑似未滿20歲消費者進行證件查核,沒帶證件或不願意出示證件,應拒絕販售菸品,違者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呼籲菸品業者應落實販菸3步驟。
衛生局歷年委由年滿20歲工讀生喬裝成高中職學生,前往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超市賣場、一般商店、兼售菸品之營業場所及檳榔攤,調查菸品商家在面對疑似未滿20歲的購買者,是否主動確認年齡,要求查驗證件。
測試結果指出,檳榔攤及一般商店違規比例較高,提醒業者務必落實規定,拒售菸品給未滿20歲者,遵守販賣菸品3步驟「問、看、停」,守護未滿20歲縣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