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有關農業部業於114年4月18日公告修正「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五款所定受災地鄉(鎮、市、區)公所得免實地勘查之種植客觀證明文件」公告周知,請查照。 發佈日期:2025-04-22 13:53:53 發佈單位:烏日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wuri.taichung.gov.tw/3656945/post 請點原始連接至原始網站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