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自給式呼吸器(SCBA)訓練
發佈日期:2025-04-21 00:00:00
發佈單位:澎湖縣
發佈部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
原始連接:https://www.penghu.gov.tw/ch/home.jsp?id=10088&act=view&dataserno=11404210004
本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湖西消防分隊為加強所屬消防人員對於自給式呼吸器(SCBA)了解,於本(19)日下午進行空氣呼吸器部件及使用注意事項解說。
火災或不明氣體洩漏之災害現場,消防人員搶救所使用空氣呼吸器(SCBA),是將空氣經過空氣灌充機,將空氣壓縮在氣瓶內(如一支容量6.8公升氣瓶,灌充工作壓力300bar),空氣瓶經過背架上減壓管連接肺力閥接上救災防煙面罩,提供給救災人員進入災害現場內呼吸使用。(視個人當時工作呼吸狀況,約20至30分鐘時間,當空氣瓶壓力剰下55bar時會發出殘壓警告音響,警告救災人員要即時退出災害現場更換氣瓶,以防氣瓶內空氣用罄危及救災人員安全。空氣呼吸器(SCBA)使用時需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勿拿氣瓶閥。2、避免氣瓶碰撞。3、不可用油潤滑。4、瞭解自身呼吸量並使用適當呼吸方法。5、勿任意調整殘壓警報裝置及肺力閥。6、決不輕易將面罩及肺力閥卸下。7、氣瓶定期水壓測試。8、氣瓶放置時,可將氣瓶閥向上以瓶身垂直立放或橫放氣瓶,禁止將氣瓶閥向下以倒立擺放。
消防局表示,空氣呼吸器(SCBA)是消防人員進行火災、不明氣體洩漏災害搶救十分重要之防護裝備,使用稍有不慎可能危害消防人員安全。因此,平時嚴格落實執行保養維護及持續操作練習,熟悉空氣呼吸器的使用,才能發揮其效用,確保消防人員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