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度「臺灣老店輔導申請須知」
發佈日期:2025-04-21 07:38:04
發佈單位:商業發展署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www.aoc.gov.tw/showPublic/391
1. 辦理目的:為協助臺灣老店結合區域文化歷史,強化老店國際競爭力,擴展國際市場及提高知名度;彰顯老店經營人文故事,觸動大眾的認知共感力,期望透過多元整合性深度輔導服務,傳承臺灣獨特的歷史與文化價值,提升老店業者品牌知名度,也快速應對新世代的市場需求,維持競爭力並蓬勃發展。 2. 輔導對象:在我國經營60年(含)以上,並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有實體零售或服務門店之公司、商業。 3. 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15日(四)下午5時止。 4. 申請方式:採電子郵件報名,請將應備之申請資料正本掃描或翻拍後,併同輔導基本資料暨申請表,寄送至指定電子郵件信箱:tstores@roccoc.org.tw。 5. 洽詢窗口: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02)2343-3300分機7426,李小姐。 申請須知服務專線:(02)2701-261 分機223,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