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2025-04-21 00:00:00
發佈單位:白河區
發佈部門:經建課
原始連接:https://baihe.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0859&s=8737404
「114年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
內文
1.旨揭計畫分階段受理,採先申請、後排序、再購置之方式推動,相關執行方式詳如旨揭計畫內容,本(114)年實施期間如下:
(1)農民申請期間(截止日為休息日者,以休息日之次日為截止日):
甲.第一階段:4月16日至5月31日止。
乙.第二階段:7月16日至8月31日止。
(2)補助項目:農事服務機械、省工農業機械、農用無人飛行載具噴藥機、新研發農機、引進省工農機、碳匯農機及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等7項。
2.農耕機使用後未具妥善清理造成農耕髒污情事,請農民及代耕業者農機帶土不上路,農耕機具應於農田耕作後駛入道路前,先清除輪胎、機體所夾帶的泥土塊,以避免造成環境髒亂、塵土飛揚而影響交通及用路人安全。
3.計畫相關資訊置於農業部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afa.gov.tw)/農糧業務/農機補助專區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