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發佈日期:2025-04-18 00:00:00
發佈單位:白河區
發佈部門:經建課
原始連接:https://baihe.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0859&s=8737000
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內文
依據農業部114年4月15日農輔字第1140022623號公告辦理,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為臺南市,項目為芒果(改良種芒果除外)及改良種芒果。受災農民應自114年4月16日至4月29日止,向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114年1月9日修正版),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檢具「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農(漁)會信用部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