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於114年4月15日公告臺南市為辦理芒果(含改良種芒果)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發佈日期:2025-04-18 00:00:00
發佈單位:北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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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於114年4月15日公告臺南市為辦理芒果(含改良種芒果)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農業部於114年4月15日公告臺南市為辦理芒果(含改良種芒果)114年1-2月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受災農民應自114年4月16日至4月29日止,向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114年1月9日修正版),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翌日起15日內,檢具「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申請暨計畫書」,向農(漁)會信用部提出申請。另受災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可依「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要點」規定,於農業部公告之翌日起15日內,檢具相關文件向當地農(漁)會信用部申貸復耕、復建所需資金,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85%機動計息(目前為年息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