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作業自即日起至5月31日
發佈日期:2025-04-18 00:00:00
發佈單位:和美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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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town.chcg.gov.tw/hemei/04bulletin/bulletin02_con.aspx?bull_id=40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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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作業自即日起至5月31日
發布日期: 2025/04/18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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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作業,請養殖 業者應於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自 行或委託他人(含漁業(民)團體),向養殖所在地之鄉( 鎮、市、區)公所辦理養殖放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