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安全維護宣導】機關安全常見違失及處理
發佈日期:2025-04-17 00:00:00
發佈單位:馬公市
發佈部門:政風室
原始連接:https://www.mkcity.gov.tw/ch/home.jsp?id=95&act=view&dataserno=202504170007
一、機關安全「門禁管制及設施安全」檢查常見違失
1.監視設備異常:監視器故障無畫面、監視器畫面模糊、監視器閃爍不清、監視器 鏡頭損壞等異常狀況。
2.監視系統設置管理未周延:監視器數量不足、監視器設置地點有遮蔽物、監視器 畫面顯示時間未校正、監視器畫面紀錄保存未達規定天數、駐地監視系統查核表 值班人員或主管未核章、監視鏡頭角度欠佳未能攝錄全區、重要區域未設置監視 鏡頭、委由外部廠商調閱監視器歷史畫面,未有專責操作人員等。
3.門禁管制不嚴謹:駐地後門巡邏箱未定期簽巡、未隨身配戴識別證、單位門禁管 制未落實、未設置機房出入登記簿、自來水塔設置於樓頂無門禁管制等。
4.其他:專責操作人員對監錄資料儲存規定尚欠熟稔。
二、機關安全「門禁管制及設施安全」之建議事項
1、監視設備應由專人負責管理維護,如有損壞故障、角度欠佳或遭遮蔽時,應及 時改善修復;如有數量不足時,亦應適時增設;監視系統設定時間應不定期校 正,俾利回朔查調影像資料時段正確無誤;另於重要地點加設監視錄影設備。
2、錄影資訊保存期間不得少於三十日,以確保危安破壞事件發生後之證據保存; 另監視系統專責人員應熟稔設備操作流程,如遇狀況方可快速提供影像資料回 放及備份;洽請廠商維護時,應派員監看,並確認身份,避免危害機關設施情 事發生。
3、下班後辦公室、重要機房之門窗應上鎖,並安排值班人員定時巡查,預防危害 事件發生;頂樓、地下室或機房等處所應避免閒雜人等自由進出,避免發生誤 闖之危安疑慮。
4、機關同仁應隨身佩戴識別證,俾利身分識別,避免人員管制之疏漏;機關非對 外公開之處所應加強門禁管制,對外告示應避免誤導民眾致生擅闖情事;另應 加強機關同仁或專責操作人員對於監錄系統儲存規定之熟稔度。
-轉載自高雄市茄萣區公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