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南市為辦理芒果114年1-2月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事宜,惠請協助宣導廣播週知,請查照。
發佈日期:2025-04-16 01:38:00
發佈單位:關廟區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guanmiao.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6742&s=8736310
說明:
一、依據農業部114年4月15日農糧字第1140022623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芒果(改良種芒果除外)(每公頃8萬元)、改良種芒果(每公頃10萬元)。
三、申請期限:114年4月16日起至114年4月29日止(假日不受理),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地點時間:本所農建課,上午8點至下午5點(1213點午休),假日不受理(工作日)。
五、請備妥相關文件,包括申請人身分證、農會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摺、印章、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第一類3個月內);若土地為承租者需檢附有效期間之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並檢附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印本。
六、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