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勞工局114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招生
發佈日期:2025-04-15 03:50:00
發佈單位:新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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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Xinying.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8224&s=8736059
※報名方式
- 報名表請向承訓單位索取。
- 簡章請向本府勞工局索取或至勞工局(http://www.tainan.gov.tw/labor/) 進行下載,洽詢電話:永華市政中心06-2931506謝小姐或楊小姐。
- 就業保險法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領及注意事項:就業保險法之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者,須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職訓諮詢評估適訓推介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課程者,應優先申領「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繳驗本人國民身分證及身心障礙證明正反影本(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勞保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承訓單位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資格:
(一) 年滿15歲(含)以上並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身心障礙失業者、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但病情穩定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為招生對象。
(二) 凡報名參訓者由承訓單位做錄訓評估,以篩選適合培訓之學員參加訓練。
※其他:
(一)因招訓對象未達開班標準致無法如期開訓或取消時,由承訓單位通知之,報名者不得異議。
(二)經費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安定基金、臺南市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