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農耕機具污染道路,俾利維護市容環境及用路人行車安全,請農友依說明事項辦理
發佈日期:2025-04-14 13:44:01
發佈單位:烏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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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4年4月14日中市環稽字第1140043163號函辦理。 為減少農耕機具夾帶泥土掉落污染道路,請農友及代耕業者務必留意,農耕機具駛入道路前,應先清除輪胎及機體所夾帶的泥土塊,並自行清理農耕機具行駛後的道路。 倘有農耕機具夾帶泥土行駛道路致泥土掉落污染道路,經本市環境保護局查獲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可處行為人、施作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