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導-🚴♂️🍷喝酒騎Youbike回家?不可以!🍷🚴♀️
發佈日期:2025-04-11 10:09:00
發佈單位:萬華區
發佈部門: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hd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73CC1D8DBFE4CB7D&s=3EAF75E3D4A27C57
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電動滑板/平衡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雖屬於「慢車」,但酒後駕駛依然會對你和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脅喔!!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慢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吐氣超過0.15mg/L或血液濃度超過0.03%即超過標準),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罰鍰。如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處新臺幣4,800元罰鍰哦。散會時刻一起找代駕,酒駕者的同車乘客將「連坐開罰」!📢提醒自己:1️整個晚上保持清醒,別讓美酒影響你的騎乘安全。2️⃣選擇代駕服務或是搭乘公共交通,讓自己安全回家。3️⃣和朋友們一起,互相提醒、互相照顧!保持清醒,安全騎行!💖#自行車#酒駕#安全第一#騎行樂趣#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SEE&BES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