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全國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程已結束,為降低蜜蜂中毒風險,請農友避免於龍眼及荔枝盛花期間施藥
發佈日期:2025-04-10 13:24:48
發佈單位:烏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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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4年4月10日中市農作字第1140014555號函辦理。 114年度荔枝椿象化學共同防治期已結束,請農友於龍眼及荔枝盛花期停止施用農藥,避免造成蜜蜂中毒及授粉作業受影響,並建議使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及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等防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