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宣導-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辦理114年度青少年職業探索營宣傳
發佈日期:2025-04-08 10:50:45
發佈單位:清水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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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局青少年職業探索營 洽辦單位:就業安全科 聯絡人:顏小姐 聯絡電話:22289111分機35618 一.目的: 藉由職業探索課程協助15-24歲之青少年對於職業有正確認知,了解各行業的基本技能及專業職能要求,並發掘自身職業興趣,及建立正確的工作倫理及良好的工作態度。 二.說明: (一)對象資格: 1.基本資格:設籍、居住或就學於本市15-24歲之青少年。 2.特殊資格: (1)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相關身分別規定。 (2)獨力負擔家計者子女。 (3)父或母曾於112年至114年間申領失業給付,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4)父或母曾於112年至114年遭遇職業災害,報名截止前一日尚在失業中。 (5)經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三.報名方式:逕洽各承訓單位。(請至下方附件下載區下載各課程及報名電話) 四.參訓費用: (一)課程費用:全額補助。 (二)保證金:為讓學員珍惜訓練資源,由廠商向學員收保證金,學員參訓時數需達15小時(含)以上者,於結訓當日全數無息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