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114年度原住民學生生活津貼補助」。
發佈日期:2025-04-08 13:53:28
發佈單位:北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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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beitun.taichung.gov.tw/3645195/post
一、受理申請日期: 第1次申請: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 第2次申請: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應備文件: 1.申請書1份。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1份。 3.最近3個月內全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 4.申請人郵局或金融存簿封面影本(請勿檢附申請人家長帳戶)1份。 5.具中低收入戶身份者,需檢附區公所開立中低收入戶證明書1份。 6.非低收入戶家庭需檢附全戶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等資料各1份。 7.申請人切結書1份。 三、申辦補助相關資訊,可請至市府原住民委員會官網查詢(https://www.ipd.taichun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