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蜂產銷團體及個人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修正全部規定
發佈日期:2025-04-07 00:00:00
發佈單位:六甲區
發佈部門:農業及建設課
原始連接:https://lioujia.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26960&s=8734676
「養蜂產銷團體及個人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修正全部規定
「國內養蜂產銷班或團體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修正為「養蜂產銷團體及個人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並修正全部規定,業經農業部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1日以農糧字第1141147057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