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114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請如期繳納 發佈日期:2025-04-08 00:00:00 發佈單位:泰山區 發佈部門:泰山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taishan.ntpc.gov.tw/home.jsp?id=cfd593872069d6af&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1b6e340726cea1a5c120417c4c10aba3 發佈日期:2025-04-08 截止日期:2025-04-30 發佈單位:泰山區公所 類 別:活動訊息 內 容: 114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請如期繳納。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