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財政稅務局-114年期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為114年4月1日至同4月30日止
發佈日期:2025-04-07 07:17:00
發佈單位:布袋鎮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budai.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349&s=1233918
114年期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 請於4月30日前繳納114年使用牌照稅,以保障您權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關心您!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官網內有設置「使用牌照稅開徵專區」、「納稅者權利保護」及「E網區」,提供開徵相關資訊及線上申辦管道,歡迎多加利用。
財政部Line@地方稅智慧客服已上線,24小時地方稅稅務諮詢不打烊,歡迎民眾E起來體驗快速便捷的智能服務。
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使用的車輛,經嘉義縣財政稅務局核准免徵使用牌照稅,惟排氣量超過2400c.c以上之部分不能免徵,仍要繳納差額使用牌照稅。
符合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使用的車輛,可向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使用牌照稅計徵至免稅前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