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廣告設計輔導申請須知
發佈日期:2025-04-07 09:03:19
發佈單位:商業發展署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www.aoc.gov.tw/showPublic/370
1. 推動目的:推動臺灣廣告設計產業發展新興技術,鼓勵業者應用科技,透過典範複製與擴散,推動臺灣廣告設計產業數位轉型與智慧化服務升級,促進產業接軌國際、提升品牌價值,讓臺灣成為具國際競爭優勢的廣告設計服務基地。 2. 輔導對象:依我國公司法、商業登記法及有限合夥法規定完成設立登記之從事廣告設計業者,但不含外商分公司。 3. 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三)17時止。 4. 申請方式:請依本案申請須知格式填寫,電子檔以email方式寄送,實體正本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方式送至本計畫專案收件處(221 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5. 洽詢電話: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02)2343-3300分機7456,謝先生。 申請須知服務專線:(02)2698-2989分機03449,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