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養蜂產銷班或團體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修正為「養蜂產銷團體及個人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並修正全部規定,詳如附件。
發佈日期:2025-04-07 00:00:00
發佈單位:北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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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beimen.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6192&s=8734444
「國內養蜂產銷班或團體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修正為「養蜂產銷團體及個人申請使用國有林地放置蜂箱注意事項」並修正全部規定,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