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 「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21日以院授主基法字第1140200447A號令修正發布 發佈日期:2025-04-07 17:23:00 發佈單位:新竹縣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154&s=270295 一、依據行政院114年3月21日院授主基法字第1140200447C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發布令、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