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開始了!
發佈日期:2025-04-02 00:00:00
發佈單位:台西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www.taihsi.gov.tw/newsdetail.aspx?nsid=2884&ntid=1
::: 回首頁 > 訊息專區 > 公告資訊
114年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開始了!
發佈日期:2025/4/2 | 展覽/活動日期: | 點閱次數:8 <a class="a2a_button_facebook"></a> <a class="a2a_button_google_plus"></a> <a class="a2a_button_twitter"></a> <a class="a2a_button_email"></a>
114年養殖漁業放養量申報開始了!
一、 魚塭放養量申報自1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受理地點為臺西鄉公所農業課。
**二、 魚塭放養量申報須於災害發生前完成,且為最近一次有效文件(災害發生時魚塭有放養事實之申報書)始可以採計為救助文件,所需資料如養殖漁業登記證等,有即將到期或逾期情形,務必向核發機關申請換發並辦理放養量異動申報!
**三、 無論是否放養水產物皆需於申報期限內(5月31日前)辦理申報,爾後如申報資料或放養現況有異動時,方可檢附佐證單據及資料到公所辧理異動申報。
**四、 常見異動樣態:
**重新放苗/變換養殖物種/申報人基本資料變更/在池越冬/整池休養。
**五、 114年度起申放養量需填報各類購苗來源(自行採捕、自行繁殖、仲介、繁殖場)、供苗商姓名及聯絡電話,如未填寫將不予受理。
**六、 預告自115年1月1日起,申報時須檢附購苗證明或單據(註明:採購人、購苗時間、放養地點、種苗名稱、規格、單價、採購數量、苗商姓名及聯絡電話等)紙本。
臺西鄉公所關心您,服務電話698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