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97巷4弄(民生東路4段97巷至民生東路4段131巷)路邊停車格,自114年4月11日(星期五)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
發佈日期:2025-04-02 15:25:00
發佈單位:臺北市
發佈部門: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原始連接: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BAC1128E09CA3C8A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日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43051352號主旨:公告本市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97巷4弄(民生東路4段97巷至民生東路4段131巷)路邊停車格,自114年4月11日(星期五)9時起納入收費管理。依據: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公告事項:一、收費路段:松山區民生東路4段97巷4弄(民生東路4段97巷至民生東路4段131巷)一般小型車停車格位、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位及裝卸貨停車格位。二、收費標準及方式:一般小型車停車格採計時費率,每小時新臺幣20元(另為提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單位採半小時計算);裝卸貨停車格位採計次費率,每次新臺幣30元,限停20分鐘(得付費延長1次停放)。三、收費時間:一般小型車停車格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9時至17時);裝卸貨停車格依現場公告牌面所示。四、實施日期:114年4月11日(星期五)9時起。五、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15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六、查詢電話:(02)27269600;網址:pma.gov.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