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鹿草垃圾焚化廠回饋區(豐稠村、西井村、松竹村、竹山村)居民喪葬補助費(慰問金)之申請及發放作業方式
發佈日期:2025-04-01 03:20:00
發佈單位:鹿草鄉
發佈部門:
原始連接:https://lutsau.cyhg.gov.tw/News_Content.aspx?n=163&s=1233368
一、依據:因應嘉義縣環境保護局變更嘉義縣鹿草垃圾焚化廠回饋區居民意外保險案之投保項目喪葬補助費(慰問金1萬元)由公所依據「嘉義縣鹿草焚化廠回饋金監督管理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二項規定,執行喪葬慰問金之發放。
二、慰問金之發放對象及金額:死亡日前已設籍本縣鹿草垃圾焚化廠回饋區(豐稠村、西井村、松竹村或竹山村)滿3個月以上之居民(含完成戶籍登記之新生兒),因病或意外其他原因身故者,向公所申請嘉義縣環境保護局補助喪葬慰問金新台幣1萬元。
三、申請與發放
(一)死亡日期為114年4月1日後向鹿草鄉公所清潔隊或四村村辦公處提出申請,逾期若無經費不予辦理。(自114年4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取消本縣鹿草垃圾焚化廠回饋區(豐稠村、西井村、松竹村或竹山村) 居民喪葬補助費之投保項目及金額改由公所代發慰問金)。
(二)喪葬慰問金具領人順序如下:1.配偶。2.直系血親卑親屬。3.父母。4.兄弟姊妹。5.祖父母。
同一順位具領人如為2人以上者得檢附共同切結書及委託書由其中一人請領或平均領取。
(三)各項檢附文件如下:
1.申請書
2.亡者死亡證明書
3.戶籍資料🙁1)原始手抄本(全戶)(受益人為配偶免附)(2)除戶戶籍謄本(全戶)(3)戶籍謄本正本及身分證影本(同一順位全部)。
4.領款人存摺影本。
5.其他(如共同委任及切結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