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設施設置與啟用須知
發佈日期:2025-04-01 00:00:00
發佈單位:新埤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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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pthg.gov.tw/townsto/News_Content.aspx?n=237404BA298DD620&sms=F314094F21605910&s=650F584769E24467
殯葬設施設置與啟用須知 發佈日期:114-04-01 資料來源:新埤鄉公所 聯絡人:殯宗所簡小姐 聯絡資訊:08-7973800#27.data_midlle img { max-width: 99% }
依據《殯葬管理條例》規定:
一、設置前核准:殯葬設施之設置、擴充、增建、改建,或核准事項有變更者,須備齊相關文件,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可施工。
二、完工後檢查與公告:設施完工後,應再備齊相關文件,由主管機關進行檢查,確認符合規定,並完成以下程序:
(一)公告殯葬設施之名稱、地點、所屬區域、申請人及經營者名稱
(二)公告後方可正式啟用
三、 申請人及經營者務必依規定辦理,避免違規使用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