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公有路外收費停車場於114年4月7日起開放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使用
發佈日期:2025-04-01 00:00:00
發佈單位:苗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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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lcg.gov.tw/News_Content.aspx?n=2542&s=842925
公告本市公有路外收費停車場於114年4月7日起開放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使用
主旨:公告本市公有路外收費停車場於114年4月7日起開放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使用。
依據:依據停車場法第12、13條暨苗栗縣政府114年2月10日府工運字第114002769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有路外收費停車場位置及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
(一) 停四停車場:於北苗市場南側,共2格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
(二) 停五停車場:於英明街與育賢路路口,共2格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
(三) 停八停車場:於饒平街80號西側,共2格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
(四) 停十停車場:於民生街56號西側,共4格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
(五) 停十五停車場:於苗栗火車站西站北側,共3格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
(六) 中正停車場:於中正路與中正路393巷路口,共8格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
二、充電收費標準及時段:充電採以度計費,每度電10元。
三、注意事項:
(一) 月租車輛充電仍須支付充電服務費。
(二) 充電前請先下載APP(電旅行),APP提供電子多元支付功能。
(三) 充電完成後請將車輛移置一般車格停放,避免佔用充電專用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