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資源回收政策宣導:「分開要「紙」細,環境不兒戲」
發佈日期:2025-03-31 00:00:00
發佈單位:旗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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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cijin.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6D68F476D97E404&sms=A80B9EBDA8F2CA41&s=ED690A0DA060A5D4
(1) 紙容器雖以紙漿為原料,但通常塗有一層 PE(聚乙烯)淋膜或鋁箔,以防止水、油滲漏。不能跟報紙、紙箱、紙盒一起回收。
(2) 高雄市環保局提醒您,使用過後的紙容器應與紙類分開回收,並且先行簡易的擦拭或是沖洗,簡易處理後堆疊、壓扁以減少體積,最後交給資源回收車或回收商回收,讓資源能循環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