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差額補助及學費材料費補 助實施計畫」獎勵職類
發佈日期:2025-03-31 15:26:00
發佈單位:臺北市
發佈部門: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原始連接: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0042A87C2F0270A&s=037DA8427B48BBC4
有關本會「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差額補助及學費材料費補助實施計畫」肆、三、補助標準(一)首次申請者,當年度補助金額合計最高以新臺幣三萬元為限。(二)再次申請者最高補助金額為一萬五千元為限,惟前年度已獲補助者不予補助。(三)其他配合本會政策推動之職業訓練培訓職類,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三萬元為限。其中(三)為本會每年鼓勵培訓職類,不受(二)項「再次申請者最高補助金額為一萬五千元整」之規定,惟前年度已獲補助者仍不予補助。本會114年度推動之獎勵職類為參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課程與國家考試公務人員考試課程」,相關訊息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