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4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2025-03-31 00:00:00
發佈單位:大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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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dashu.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B7AE36AB65DFBAF0&sms=D283F2F00402BFF0&s=573E62267F018C6E
為提供役男多元服役選擇暨滿足114年下半年需用機關一般替代役人力需求,內政部規劃辦理「114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申請對象及時程如下:
(一)受理對象(基本條件):79年次至93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83-93年次替代役體位、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有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者,不得申請(惟緩徵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5年1月31日前消滅者,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類別:
1、一般資格:役男合於基本條件得依意願申請,不限學(經)歷。
2、專長資格:具公告役別機關所列專長條件之一者,得擇一條件提出申請,且限單一條件申請單一役別機關。
(三)錄取名額:
1、一般資格:1,762名。
2、專長資格:1,175名,另備取56名。
(四)申請期間:114年4月1日9時起至114年4月30日17時止(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至114年10月31日17時或額滿時止)。
(五)逾額抽籤作業:114年6月13日上午9時。
(六)徵集入營
1、一般資格:由內政部依申請時間先後順序徵集入營。
2、專長資格:114年7月至12月,依核定之役別機關勤務需求及申請時間先後順序徵集入營。
3、因故未能於指定梯次入營役男,至遲於115年3月31日前徵集入營服役。
(七)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後,得於抽籤7日前(即114年6月6日以前、管理幹部於截止申請日或額滿前)向戶籍地公所切結申請撤回,經本處核處後,於下次申請期間尚未接獲徵集令時,得再依意願申請服替代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