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新北市萬里區公所辦理偏鄉住民生活扶助金公告
發佈日期:2025-03-31 00:00:00
發佈單位:萬里區
發佈部門:萬里區公所
原始連接:https://www.wanli.ntpc.gov.tw/home.jsp?id=f5819bb65919966a&act=be4f48068b2b0031&dataserno=0108bf9c6dd444634b25ece28d60ccf9
- 發佈日期:2025-03-31
- 截止日期:2025-05-15
- 發佈單位:萬里區公所
- 類 別:公告
- 公告日期:2025-03-31
- 主辦單位:萬里區公所
- 公告內容:
- 依據新北市萬里區公所辦理偏鄉住民生活扶助金發放作業要點辦理
◎申請日期:每年4月1日起至當年5月15日止,逾期不受理。
◎申請資格:
1.設籍本區滿一年之區民。
2.新生兒於當年度5月15日(含)前出生並初設戶籍本區即可。
3.新住民設籍本區滿一年,且申請時與本區區民之婚姻關係仍存在。
◎注意事項:
1.申請人113年5月15日(含)前戶籍遷入本區,並於期限內提出申請,且114年9月30日戶籍仍在
本區者,視為符合發放資格;於114年9月30日前戶籍遷出本區者,不符合發放資格。
2.申請人113年5月16日(含)後至114年5月15日(含)前戶籍遷入本區,請於115年度提出申請。
3.新生兒114年5月15日(含)前出生並初設戶籍本區,並於期限內提出申請,符合發放資格。
4.新生兒114年5月16日(含)後出生並初設戶籍本區,請於115年度申請。
5.原符合資格者,於114年9月30日(含)前戶籍遷出、死亡,即取消資格。
6.申請人依前款規定提出之資料不完備、帳號異動或註銷無法入帳者,經本所通知後,
應於收受通知之日起二週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備者,本所得駁回其申請。
◎應備證件:
□新北市萬里區偏鄉住民生活扶助申請書
□申請人郵局、金山地區農會、萬里漁會存摺封面影本(擇一)
□申請人戶籍謄本、身分證及印章
□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
□新住民需另附居留證及配偶戶籍謄本
◎受理單位:新北市萬里區公所(新北市萬里區瑪鋉路123號)一樓及三樓櫃台辦理。
◎發放日期:114年9月30日撥款入帳。
◎洽詢電話:(02)24922064分機112 張小姐或332341服務員。
※年滿18歲以上具行為能力者應匯入本人存摺,若匯入他人存摺,申請人需臨櫃親簽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