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售本機關奉准報廢之財物1批,請踴躍參加投標。
發佈日期:2025-03-28 01:00:00
發佈單位: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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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連接:https://www.moi.gov.tw/News_Content.aspx?n=9&s=326697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部北部辦公區114年度第1次報廢財物公開標售案(標號YI1140001)之標的品項、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4年5月2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本部3樓招標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辦理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工作天(時間及地點不變)開標。
三、投標方式:請將投標書面文件妥予密封於標封內,以郵遞或專人於114年5月1日(星期四)下午5時30分前寄達或送達本部秘書處(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逾期寄達或送達者為無效。
四、本批標售財物,有意投標者得於114年4月1日(星期二)起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期間之上班日下午3時前電洽本部秘書處財管科周小姐(電話:02-2356-5625)預約參觀。
五、決標後,得標人應於114年5月9日(星期五)前向本部秘書處出納科一次繳清全部價款(所繳保證金應抵繳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繳款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六、本案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得洽本部約定時間按現狀交付標的物。
七、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